皖教师资函〔2018〕20号
各市、省直管县教育局,省属高师院校,省教科院:
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培训专家团队,持续做好“校长国培计划”组织实施工作,根据《关于更新中小学校长国家级培训专家库的通知》(校国培办〔2018〕20号),组织推荐我省中小学校长国家级培训专家库人选,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类型
专家库由理论专家、办学实践指导专家、培训研究与指导专家组成。
1.理论专家以高等学校、教育科研机构的学者和专家为主体,推荐学科(领域)包括教育基本理论与实践、教育形式与政策法规、教育领导与学校管理、管理心理学与实践、课程教学理论与实践、教育评价以及其他领域。
2.办学实践指导专家以优秀中小学校长为主体,兼顾中小学校长培训机构、高等学校和教育科研机构中能够实施办学诊断、指导学校办学的专家。主要职责是为培训项目开设实践类课程讲座、指导学员办学实践、学校咨询诊断、建设影子培训基地、建设校长工作室等,专业领域包括:教育领导与学校管理、规划学校发展、营造育人文化、领导课程教学、引领教师发展、优化内部管理、调试外部环境。
3.培训研究与指导专家以中小学校长培训机构的专职培训专家为主体。主要职责是为培训项目开设课程讲座、策划设计培训项目、研制培训方案、开展培训者培训、指导学员教育科学研究和凝练办学思想、指导办学实践、培训项目评估等,专业领域包括:教育领导与学校管理、培训理论与培训模式研究、培训策划与设计、培训方案研制。
国家级和省级的中小学校长培训机构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专职培训专家,在申报培训研究与指导专家的同时,可以再申报理论专家或办学实践指导专家其中一类;其他专家学者仅选一类申报。
二、推荐名额
各市、省直管县推荐1人(教育行政部门专家或中小学校长或幼儿园园长);省属高师院校推荐1人,其中省级校长培训基地(安徽师范大学、合肥师范学院、阜阳师范学院)推荐2人;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推荐1人。
三、推荐范围与条件
(一)范围对象
全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高师院校教师教育专家、优秀中小学校长、优秀幼儿园园长和优秀教研员。
(二)基本条件
1.2014年以来至少承担过一次“校长国培计划”项目中的任务,且培训经验丰富,在近三年来承担的省级及以上校长培训项目的任务中,学员反映良好。2014年颁布的《关于公布中小学校长国家级培训专家库首批人选的通知》(教师司函)(〔2014〕65号)专家库中,2014年以来没有承担过“校长国培计划”项目中的培训任务的专家,不再推荐为本次专家库人选。
2.熟悉中小学校长专业发展规律、理论水平较高、在本学科(领域)和同行中有较高声誉。
3.理论专家要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中小学校长应在推进学校改革与发展、办学与管理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所在学校特色鲜明、业绩显著、成果突出。培训研究与指导专家应在省级及以上校长培训项目担任过首席专家或项目负责人。
4.责任心强,能够认真、负责、高质量地完成中小学校长国家级培训教学任务,愿意参加中小学校长国家级培训项目评估、跟踪服务、研究和指导工作。
四、相关要求
请各地、各单位认真组织人选推荐工作,采取个人申请和组织遴选相结合的方式推荐专家人选,填报《中小学校长国家级培训专家推荐表》,并于2018年7月20日前分别将纸质和电子版报省教育厅师资处。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我省中小学校长国家级培训专家库推荐人选。
联系人:胡健;联系电话:0551-62836149;电子邮箱:ahjygx@163.com;通讯地址:合肥市庐阳区金寨路327号合肥师范学院三孝口校区图书馆5楼;邮编:230061。
附件:1.中小学校长国家级培训专家推荐表
2.中小学校长国家级培训专家库2014年安徽省首批入选专家名单
安徽省教育厅师资处
2018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