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教师资函〔2018〕22号
各市、省直管县教育局:
根据《长三角教育联动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长三角中小学名校长联合培训的通知》要求,今年我省将继续组织实施长三角中小学名校长联合培训计划。现就做好2018年项目派训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名额
今年四省(市)共同培训120名校长。我省将选派31名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及中职校长参训,其中小学校长11名、幼儿园园长10名、中职校长10名。
二、培训对象选拔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5年以上担任校长职务的经历,现任正职骨干校长。
2. 改革创新意识较强,办学理念先进,办学业绩突出,办学成果在当地有较大影响。
3.具有较强的进修提升要求和自主学习意识及能力,按规定参加过校长任职资格和提高培训。
4.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身体健康。
已参加2012-2017年长三角中小学名校长联合培训或近几年是本省及以上名师名校长培养对象的不列入选拔范围。
三、选拔程序
1.各市、省直管县教育局根据名额分配情况(附件1),确定推荐对象。被推荐人本人填写《长三角中小学名校长联合培训计划人选推荐表》(附件2),并撰写1篇“我的办学理念与实践”的文章,经各市、省直管县教育局审核后,于7月25日前将电子版材料统一报送至省教育厅教育管理干部培训指导中心(同时寄送纸质版材料)。
2.确定培训人选。省教育厅将依据选拔条件对各地教育局推荐人选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要求的需重新上报。
3.公布培训人选。对经确定的参训人员名单进行网上公示,无异议后由我省与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教育行政部门联合发文公布培训人选。
四、培训时间
联合培训时间为期1年,其中集中培训不少于3个月。培训过程包括集中理论培训、分类专题培训、异地轮转实践培训、培训成果展示等,其中前3部分培训安排在2018年9月至12月进行。
五、培训经费
培训经费标准为人均5万元,由省教育厅统一划拨。培训经费主要用于研修期间(包括实践培训期间)的专家讲课费、伙食费、住宿费、导师指导费、国内考察费、资料费等支出。
六、工作要求
各市教育局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条件择优推荐参训人选。要加强对培训学员的后续管理与追踪服务,将联合培训作为本地区名校长培养体系中的重要部分,积极创造条件,为他们搭建更高、更宽的平台,充分发挥他们在当地乃至在长三角地区的引领、示范作用,努力为我省培养和造就一支新时期教育家型的校长队伍。
联系人:胡健;电话:0551-62836149;电子邮箱:ahjygx@163.com;通讯地址:合肥市庐阳区金寨路327号合肥师范学院三孝口校区图书馆五楼省干训中心。
附件:1.安徽省2018年“长三角中小学名校长联合培训计划”名额分配表
2.长三角中小学名校长联合培训计划人选推荐表
安徽省教育厅师资处
2018年7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