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长三角中小学名校长
联合培训派训工作的通知
各市、省直管县教育局: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江苏省教育厅 浙江省教育厅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2021年长三角中小学名校长联合培训工作的通知》(沪教委人〔2019〕34号)要求,我省将启动实施新周期长三角中小学名校长联合培训工作。现就做好2019年项目派训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名额
2019年四省(市)计划联合培训120名校长。我省将选派31名中小学校长参训。其中幼儿园园长7名,小学校长6名,高中校长6名,乡村学校校长(中学)7名,教育家型校长(中学)5名。
二、培训对象选拔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3年以上正职校长或5年以上副职校长的经历,现任骨干校长或副校长。
2.改革创新意识较强,办学理念先进,办学业绩突出,办学成果在当地有较大影响。
3.具有较强的进修提升要求和自主学习意识及能力。
4.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身体健康。
5.乡村学校校(园)长原则上为“乡村教师支持计划”范围内学校正职校(园)长,表现优秀,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6.教育家型校(园)长原则上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参加过第1-9期长三角中小学名校长高级研究班或者教育部中学校长培训中心、教育部小学校长培训中心、教育部幼儿园园长培训中心的国培班次的学习,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三、选拔程序
1.各市、省直管县教育局根据名额分配情况(附件1),确定推荐对象。被推荐人填写《第四轮“长三角中小学名校长联合培训”项目学员申请表》(附件2),经各市、省直管县教育局审核后,于7月15日前将电子版材料统一报送至省教育厅师资处(同时寄送纸质版材料)。
2.确定培训人选。省教育厅将依据选拔条件对各地教育局推荐人选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
3.公布培训人选。四省(市)教育行政部门联合发文公布确定的培训人选。
四、培训时间
联合培训时间为期1年,其中集中培训不少于3个月。培训过程包括集中理论培训、分类专题培训、轮转实践培训、培训成果展示等,其中前三部分培训安排在2019年9月至12月进行。
五、培训经费
培训经费标准为人均5万元,由省教育厅统一划拨。培训经费主要用于研修期间(包括实践培训期间)的学员食宿费、讲课费、导师指导费、国内考察费、资料费等支出。
六、工作要求
各市教育局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条件择优推荐参训人选。要加强对培训学员的后续管理与追踪服务,将联合培训作为本地区名校长培养体系中的重要部分,积极创造条件,为他们搭建更高更宽更好的平台,充分发挥其在当地乃至在长三角地区的引领、示范作用。
省教育厅师资处联系人:查榕宁;电话:0551-62815130;
省教育管理干部培训指导中心联系人:胡健;电话:0551-62836149;电子邮箱:ahjygx@163.com;邮寄地址:合肥市庐阳区金寨路327号合肥师范学院三孝口校区图书馆五楼。
附件:1.安徽省2019年“长三角中小学名校长联合培训计划”名额分配表
2.第四轮“长三角中小学名校长联合培训”项目学员申请表
安徽省教育厅师资处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