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干训函﹝2019﹞2号
各市、省直管县教育局:
为培养一批教育家型校(园)长及其后备人才,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组织2019年“国培计划”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19﹞14号)文件要求,启动实施“2019年卓越校长领航工程”。现就我省选派参训校长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与对象
(一)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校(园)长高级研修班:面向全国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正职校园长。重点帮助参训学员总结办学经验,形成办学特色,提升办学治校能力,培养一批优秀校园长。
(二)中小学、幼儿园优秀校(园)长高级研究班:面向全国中小学、幼儿园优秀正职校园长。重点帮助参训学员提升理论和政策水平,凝练办学思想,创新教育实践,培养一批教育家型校长后备人才。
二、培训内容与方式
由教育部委托教育部中学校长培训中心、教育部小学校长培训中心、教育部幼儿园园长培训中心,分别承办各相关班次。
(一)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校(园)长高级研修班:围绕校(园)长在规划学校发展、营造育人文化、领导课程教学、引领教师成长、优化内部管理、调试外部环境等方面的专业发展需求,组织开展模块化的研修与实践,通过互动参与、案例教学、学校诊断、跟进指导等方式,帮助校(园)长总结办学经验、形成办学特色、提升办学治校能力。
(二)中小学、幼儿园优秀校(园)长高级研究班:围绕校(园)长教育思想提升,以教育实践课题研究为载体,为每位参训校(园)长配备指导教师,制定个性化的培养方案,通过名著研读、专家指导、行动研究、专题论坛等方式,帮助校(园)长凝练办学思想、形成办学风格、提升教育研究能力。
三、有关事项与要求
(一)培训经费。参训学员的培训费、住宿费从项目经费列支,往返交通费等由学员所在单位报销。
(二)工作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落实,严格按照《名额分配表》(附件1)和遴选条件(附件2、3、4)选派参训学员,并加强对学员的跟踪管理,强化训用结合,推动效果延伸。请各地于3月31日前将相关班次的《推荐学员情况表》、《学员信息汇总表》电子版统一报送至安徽省教育厅教育管理干部培训指导中心。
本通知及附件可登陆省教育厅教育管理干部培训指导中心网站(http://jygx.hfnu.edu.cn/)下载。
联系人:胡健,联系电话(传真):0551-62836149,电子邮箱:ahjygx@163.com。
附件:
1.名额分配表
2.2019年教育部中学校长培训中心承办班次招生通知
3.2019年教育部小学校长培训中心承办班次招生通知
4.2019年教育部幼儿园园长培训中心承办班次招生通知
安徽省教育厅教育管理干部培训指导中心
2019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