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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政策

安徽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安徽省教育厅 编辑:省教育干训中心 核稿:王博砚 终审:钱雯 发布日期:2023-03-10

皖教秘师〔2023〕4号

各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党委宣传部、党委编办、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乡村振兴局,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的通知》(教师〔20226号)精神,全面深化我省新时代基础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加强高水平教师教育体系建设,培养造就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中小学教师队伍,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主动适应教育现代化对教师队伍的新要求,以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为重点,全面提高教师培养培训质量,加快构建教师思想政治建设、师德师风建设、业务能力建设相互促进的教师队伍建设新格局,形成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新时代中小学教师队伍。

2025年,基本形成以师范院校为主体、高水平综合大学参与、教师发展机构为纽带、优质中小学为实践基地的现代教师教育体系,建设20个省级师范教育基地,师范生生源质量稳步提高,年培养2.3万名左右本科师范生,培养一批硕士层次中小学教师和教育领军人才,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本科以上学历占比提升至90%。教师成长发展支持服务体系逐步健全,中小学教师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管理服务水平显著提升,省、市、县三级每年共培训3.4万名骨干教师,省级每年选育200名名师、名校长。

2035年,构建开放、协同、联动的高水平教师教育体系,建立完善的教师专业发展机制,形成招生、培养、就业、发展一体化的教师人才造就模式,教师数量和质量基本满足基础教育发展需求,教师队伍区域分布、学段分布、学历水平、学缘结构、年龄结构趋于合理,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本科以上学历占比不低于95%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师德修养、教育教学能力和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建设显著加强,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明显提升,尊师重教蔚然成风。

二、具体措施

(一)坚持师德为先,强化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建设

1.切实加强党对教师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加强中小学校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规范学校党组织班子配备。做好在优秀师范生、中小学教师中发展党员、团员工作,健全双培养机制。持续抓好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宣传教育,强化价值引领。

2.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将中小学教师思想政治工作情况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融入教师培养培训课程,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作为首要必修课程,面向师范生、教师群体持续开展思想引领、理论阐释、政策宣讲和常态化学习教育。利用省高校教管服一体化智慧思政平台,挖掘省域特色教育教学资源,面向全省思政课教师开展专题思政大课教育培训。建设安徽省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研学基地,加强大中小学思政课教师一体化备课工作。强化师范毕业生思想政治考察,健全标准、程序,把好第一道关口。

3.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常态化推进师德培育涵养,将各类师德规范纳入新教师岗前培训和在职教师全员培训必修内容。创新师德教育方式,通过榜样引领、情景体验、实践教育、师生互动等形式,激发教师涵养师德的内生动力。将师德师风建设和法治教育贯穿师范生培养和教师管理全过程,在资格认定、教师招聘、职称评审、岗位聘用、年度考核、推优评先、表彰奖励等工作中严格落实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完善教师荣誉激励制度,结合教师节等重要时间节点,持续推出一批立足本职、作风扎实、爱岗敬业、奉献社会的教师队伍先进典型,充分发挥榜样示范引领作用,大力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幼儿园、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幼儿园、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严肃查处师德失范行为,加大师德失范行为通报警示力度。各地各校要开展师德警示教育,德法并举,提高警示教育实效性。

(二)坚持质量为重,强化新时代高素质教师人才培养

4.建设师范教育基地。以师范生专业能力发展中心建设和师范专业建设为重点,支持建设高水平师范教育基地。实施省级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以安徽师范大学为龙头,加快师范类高峰学科、一流本科专业点和课程等建设。支持省属师范院校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和教育类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支持有关高校根据社会发展需求扩大教育硕士类研究生招生规模,支持符合条件的专科师范学校升本。支持一批省属师范院校项目建设,改善实验实训及教学用房等办学条件。

5.优化师范生培养结构。根据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特别是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和高考综合改革等需求,调整师范生培养结构,逐步扩大师范本科以上培养规模,加强紧缺学科师范生培养,根据学科教师需求情况进行专业结构动态调整。

6.实施高素质教师人才培育计划。深入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2.0,重点立项建设30项卓越教师培养计划项目指导全省师范院校围绕师范生必备教育教学基本技能的培养,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探索师范生本硕贯通培养模式,师范生教育实践累计不少于一个学期。支持安徽师范大学实施基础教育振兴计划。开展教师培训与学历教育衔接试点工作,支持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通过开放教育、继续教育等形式提升学历,鼓励有关高校给予一定的学费减免。实施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为县镇及以下农村学校培养具有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骨干教师

7.建立教师教育协同创新平台。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与北京师范大学战略合作协议》,支持北京师范大学和我省师范院校在教育科学研究、教师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师范人才培养等领域开展全方位合作。构建院校协同培养机制,加强长三角教师教育联盟校、省内高师联盟校、安徽省应用型高校联盟校等院校间协同合作。支持师范院校与理工科大学开放课程、学分互认、互派教师,合作培养小学科学教师。建设省属高校师范生实习基地,构建高校、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幼儿园联合培养机制,提升师范生教学技能。实施县中托管帮扶工程,优化教育资源配置。

8.实施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根据县域内中小学教师培养补充需要,定向培养本科层次乡村教师,在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实施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提升乡村学校教师能力水平,进一步加大县域普通高中教师补充力度。鼓励支持履约任教的定向培养师范生职后专业发展,建立跟踪指导机制,持续提升教书育人本领。

9.改进师范院校评价。十四五期间每年完成20个左右师范类专业二级认证,在政策制定、资源配置、经费投入、用人单位招聘等方面加大认证结果应用。指导做好本科师范院校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指导专科师范院校持续推进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将办好师范教育作为第一职责纳入省属师范院校综合考核。

(三)坚持能力为要,强化教师专业素质能力培训

10.深化精准培训改革。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培计划和省级培训,引领和带动市、县、校级培训,重点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实行分层分类精准培训,完善5年一周期360学时继续教育制度,建立教师自主发展机制,推进以教师自主学习、系统提升、持续发展为导向的培训改革。实施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培养计划、乡村中小学首席教师岗位计划和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培养乡村教育领军人才。

11.发挥教研支撑作用。完善省市县校教研体系,建立专兼结合的教研队伍,省、市、县三级教研机构应配齐国家开设课程的所有学科专职教研员。建立研训融合促进机制,完善区域教研、校本教研、网络教研、综合教研制度。鼓励优秀教研员参与教授师范院校师范生教学实践课。探索组建高水平、结构化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形成优质培训资源。组织全省中小学教师教学业务练兵暨教坛新星遴选和各类优质课评选,促进教师业务能力提升。

12.促进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推动人工智能与教师培训融合发展,在提升校长信息化领导能力、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培训团队信息化指导能力、运维人员设备管理能力等方面加大培训力度。加快推进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开展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行动试点。以国家智慧教育平台整省试点为契机,构建线上教育教学资源常态化建设保障机制,服务教师培训资源需求。

13.强化教师培训跨地协同。支持长三角高职院校学前教育联盟建设,联合沪苏浙继续举办长三角师范院校教师智慧教学大赛和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每年选派中小学校长到北京师范大学等研修培训,组织皖北地区选派校长教师赴沪苏浙结对帮扶城市进行交流培训。联合沪苏浙实施优秀管理干部、骨干教师交流研修、名师名校长联合培训、领航工程研修等培训项目。遴选支持基础教育特殊人才,培养造就一批引领教育改革发展、辐射带动区域教师素质能力提升的皖派名师名校长。

14.健全教师发展机构。依托现有资源组建省级教师发展机构。加强市、县级教师发展中心(教师进修学校)建设与改革,完善教师发展支持服务体系,推进实施市县培训、教研、电教、科研部门有机整合。

(四)坚持机制为纲,深化教师管理体制改革

15.落实教师资格制度。严把教师入口关,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落实教师资格认定和定期注册制度。开展师范生免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认定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教师教育院校对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进行考核。严格教师资格申请人普通话水平要求,提高新任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水平。

16.优化教师和编制资源配置。落实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深化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周转池制度建设,在总量内盘活用好现有事业编制资源,优先满足中小学教育发展需要。综合需求变化情况,加强人员和编制的动态调整,不断提高使用效益。各地要区分寄宿制、规模较小学校等实际情况,予以适当倾斜。深化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管理团队编制保障法创新实践,结合实际合理核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综合考虑幼儿园提供延时服务和办托班需求,配足配齐幼儿园教职工。加大音体美、劳动教育、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育等紧缺学科教师补充力度,适应高考综合改革高中选课走班需要,加大统筹力度,保障高中学校教师配备。深入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进一步加强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实施银龄讲学计划,鼓励支持乐于奉献、身体健康的退休优秀校长教师到乡村和基层学校支教讲学。

17.深化教师职称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改革。围绕职称制度体系、评价标准条件、岗位设置等方面,对教师职称制度进行深度改革,建立以业绩、能力、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实行分类评价。职称评聘继续向乡村教师倾斜,对长期在乡村学校工作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可按规定定向评价、定向使用,中高级岗位实行总量控制、比例单列,不受各地岗位结构比例限制。乡村中小学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教师,经批准可以根据需要设置特设岗位。进一步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具备条件的学校在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依据标准自主评聘中、初级职称和岗位,按照管理权限推荐或聘用高级职称和岗位。

18.加强教师工资待遇保障。实施财政转移支付与中小学教师待遇优先保障政策落实挂钩机制。全面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要求。各地绩效工资核定要向乡村小规模学校、艰苦边远地区学校等倾斜。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分配向班主任、教育教学效果突出的一线教师、从事特殊教育随班就读工作的教师倾斜。继续落实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着力提高乡村教师地位待遇。加强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加大保障性住房供应力度,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教师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解决教师队伍住房困难问题。

三、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保障。建立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工作协调制度,推动发挥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各地及有关高校要建立强师工作专班,制定强师计划细化措施,切实加强协调。要加强宣传引导,深入细致地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省、市教育督导部门要将实施情况纳入对市、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内容,加强督导检查并强化督导结果运用。

(二)加强政策保障。完善教师评价制度和标准,落实《安徽省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清单》,在全社会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要将依法依规落实教师待遇保障作为底线要求,支持服务教师专业发展和终身成长,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全面落实到位,真正取得实效。

(三)加强经费保障。将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投入重点予以优先保障,加大对师范院校支持力度,适时提高师范专业生均拨款标准。各地要按照不低于中小学教师工资总额的1.5% 安排教师培训经费,督促指导中小学幼儿园按照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严格落实经费监管制度,规范经费使用,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重点工作任务分工表




安徽省教育厅  中共安徽省委宣传部

中共安徽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徽省乡村振兴局

                             2023223    

  


附件

重点工作任务分工表


重点任务

具体举措

责任单位

时间安排

1.切实加强党对教师工作的全面领导

落实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加强中小学校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规范学校党组织班子配备。

省委教育工委、

省委编办

常态长效,持续推进

做好在优秀师范生、中小学教师中发展党员、团员工作,健全双培养机制。持续抓好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宣传教育,强化价值引领。

省委教育工委

常态长效,持续推进

2.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将中小学教师思想政治工作情况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建设安徽省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研学基地,加强大中小学思政课教师一体化备课工作。

省委教育工委、

省委宣传部

常态长效,持续推进






3.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

常态化推进师德培育涵养,将各类师德规范纳入新教师岗前培训和在职教师全员培训必修内容。

省教育厅

常态长效,持续推进

将师德师风建设和法治教育贯穿师范生培养和教师管理全过程,在资格认定、教师招聘、职称评审、岗位聘用、年度考核、推优评先、表彰奖励等工作中严格落实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完善教师荣誉激励制度,结合教师节等重要时间节点,持续推出一批立足本职、作风扎实、爱岗敬业、奉献社会的教师队伍先进典型,充分发挥榜样示范引领作用,大力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

省教育厅、省委宣传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持续推进

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幼儿园、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幼儿园、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严肃查处师德失范行为,加大师德失范行为通报警示力度。

省教育厅

持续推进

4.建设师范教育基地

以师范生专业能力发展中心建设和师范专业建设为重点,支持建设高水平师范教育基地。

省教育厅

2025年完成

实施省级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以安徽师范大学为龙头,加快师范类高峰学科、一流本科专业点和课程等建设。

省教育厅

2025年完成

支持省属师范院校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和教育类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支持有关高校根据社会发展需求扩大教育硕士类研究生招生规模,支持符合条件的专科师范学校升本。

省教育厅

2025年完成

支持一批省属师范院校项目建设,改善实验实训及教学用房等办学条件。

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

2025年完成

5.优化师范生培养结构

根据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特别是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和高考综合改革等需求,调整师范生培养结构,逐步扩大师范本科以上培养规模,加强紧缺学科师范生培养,根据学科教师需求情况进行专业结构动态调整。

省教育厅

2025年完成

6.实施高素质教师人才培育计划

深入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2.0,重点立项建设30项卓越教师培养计划项目。

省教育厅

2025年完成

指导全省师范院校围绕师范生必备教育教学基本技能的培养,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探索师范生本硕贯通培养模式。

省教育厅

持续推进

支持安徽师范大学实施基础教育振兴计划。

省教育厅

持续推进

开展教师培训与学历教育衔接试点工作,支持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通过开放教育、继续教育等形式提升学历,鼓励有关高校给予一定的学费减免。

省教育厅

2025年完成

实施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为县镇及以下农村学校培养具有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骨干教师。

省教育厅

持续推进

7.建立教师教育协同创新平台。

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与北京师范大学战略合作协议》,支持北京师范大学和我省师范院校在教育科学研究、教师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师范人才培养等领域开展全方位合作。

省教育厅

持续推进

构建院校协同培养机制,加强长三角教师教育联盟校、省内高师联盟校、安徽省应用型高校联盟校等院校间协同合作。

省教育厅

持续推进

支持师范院校与理工科大学开放课程、学分互认、互派教师,合作培养小学科学教师。

省教育厅

持续推进

建设省属高校师范生实习基地,构建高校、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幼儿园联合培养机制。

省教育厅

持续推进

实施县中托管帮扶工程,优化教育资源配置。

省教育厅

持续推进

8.实施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

根据县域内中小学教师培养补充需要,定向培养本科层次乡村教师,在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实施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

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乡村振兴局

持续推进

9.改进师范院校评价

十四五期间每年完成20个左右师范类专业二级认证,在政策制定、资源配置、经费投入、用人单位招聘等方面加大认证结果应用。

省教育厅

2025年完成

指导做好本科师范院校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指导专科师范院校持续推进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建设。

省教育厅

持续推进

10.深化精准培训改革

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培计划和省级培训,引领和带动市、县、校级培训,重点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

省教育厅

持续推进

实行分层分类精准培训,完善5年一周期360学时继续教育制度,建立教师自主发展机制,推进以教师自主学习、系统提升、持续发展为导向的培训改革。

省教育厅

持续推进

实施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培养计划、乡村中小学首席教师岗位计划和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培养乡村教育领军人才。

省教育厅

持续推进

11.发挥教研支撑作用

完善省市县校教研体系,建立专兼结合的教研队伍,省、市、县三级教研机构应配齐国家开设课程的所有学科专职教研员。

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025年完成

建立研训融合促进机制,完善区域教研、校本教研、网络教研、综合教研制度。

省教育厅

持续推进




12.促进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

加快推进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建设。

省教育厅

持续推进

开展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行动试点。

省教育厅

2025年完成

以国家智慧教育平台整省试点为契机,构建线上教育教学资源常态化建设保障机制,服务教师培训资源需求。

省教育厅

持续推进

13.强化教师培训跨地协同

支持长三角高职院校学前教育联盟建设,联合沪苏浙继续举办长三角师范院校教师智慧教学大赛和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

省教育厅

持续推进

每年选派中小学校长到北京师范大学等研修培训,组织皖北地区选派校长教师赴沪苏浙结对帮扶城市进行交流培训。

省教育厅

持续推进

联合沪苏浙实施优秀管理干部、骨干教师交流研修、名师名校长联合培训、领航工程研修等培训项目。

省教育厅

持续推进

14.健全教师发展机构

依托现有资源组建省级教师发展机构。

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持续推进

加强市、县级教师发展中心(教师进修学校)建设与改革,完善教师发展支持服务体系,推进实施市县培训、教研、电教、科研部门有机整合。

省教育厅、省委编办

持续推进

15.落实教师资格制度

严把教师入口关,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落实教师资格认定和定期注册制度。

省教育厅

持续推进

开展师范生免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认定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

省教育厅

持续推进

16.优化教师和编制资源配置

综合需求变化情况,加强人员和编制的动态调整,不断提高使用效益。各地要区分寄宿制、规模较小学校等实际情况,予以适当倾斜。

省委编办、省教育厅

持续推进

深化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管理团队编制保障法创新实践,结合实际合理核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

省委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持续推进

综合考虑幼儿园提供延时服务和办托班需求,配足配齐幼儿园教职工。

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持续推进

加大音体美、劳动教育、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育等紧缺学科教师补充力度,适应高考综合改革高中选课走班需要,加大统筹力度,保障高中学校教师配备。

省教育厅

持续推进

深入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进一步加强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

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持续推进

17.深化教师职称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改革

围绕职称制度体系、评价标准条件、岗位设置等方面,对教师职称制度进行深度改革,建立以业绩、能力、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实行分类评价。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

持续推进

职称评聘继续向乡村教师倾斜,对长期在乡村学校工作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可按规定定向评价、定向使用,中高级岗位实行总量控制、比例单列,不受各地岗位结构比例限制。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

持续推进

乡村中小学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教师,经批准可以根据需要设置特设岗位。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

持续推进

进一步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具备条件的学校在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依据标准自主评聘中、初级职称和岗位,按照管理权限推荐或聘用高级职称和岗位。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

持续推进








18.加强教师工资待遇保障

实施财政转移支付与中小学教师待遇优先保障政策落实挂钩机制。

省财政厅、省教育厅

长期坚持

全面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要求。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

长期坚持

各地绩效工资核定要向乡村小规模学校、艰苦边远地区学校等倾斜。

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

长期坚持

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分配向班主任、教育教学效果突出的一线教师、从事特殊教育随班就读工作的教师倾斜。

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

长期坚持

继续落实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着力提高乡村教师地位待遇。

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长期坚持

加强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加大保障性住房供应力度,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教师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解决教师队伍住房困难问题。

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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