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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2020年中小学教师和教育管理干部省级培训的通知

    信息来源: 编辑:省教育干训中心 核稿: 终审:钱雯 发布日期:2020-04-30

    各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有关培训院校:

    现就组织实施2020年中小学教师和教育管理干部省级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与培训院校

    (一)中小学教师研修项目

    1.中小学教师校长领航工程研修项目。培训对象为全省中小学优秀教师和校长。计划培训40人,委托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中心、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承办。

    2.乡村学校音体美教师专项培训计划。培训对象为全省革命老区和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乡村学校紧缺薄弱学科和幼儿园骨干教师。计划培训400人,委托安徽师范大学、安庆师范大学、淮北师范大学、合肥师范学院承办。

    3.安徽省乡村中小学首席教师培训项目。培训对象为安徽省乡村中小学首席教师。计划培训555人,委托安徽师范大学、安庆师范大学、阜阳师范大学、淮北师范大学承办。

    4.安徽省能力提升工程市县管理者集中研修项目。培训对象为各市县教育局局长、分管局长及师训部门负责人、工程办负责人及工作人员。计划培训600人,委托安徽广播电视大学承办。

    5.教师统计在线学习培训项目。培训对象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机构)教育事业统计人员。计划培训1000人,委托复旦大学承办。

    6.全省骨干教研员培训项目。培训对象为全省骨干教研员。计划培训70人,委托华东师范大学承办。

    7.特岗教师岗前培训项目。培训对象为我省2020年特岗教师招聘拟聘用的特岗教师。委托阜阳师范大学、宿州学院、皖西学院承办。

    (二)教育管理干部研修项目

    1.长三角中小学名校长联合培训项目。培训对象为全省中小学名校长。计划培训31人,委托教育部中学校长培训中心承办。

    2.长三角基础教育教师成长论坛。上海、浙江、江苏、安徽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分管局长约300人参会。委托合肥师范学院承办。

    3.基础教育改革发展专题研修项目

    (1)全省市、县(市、区)教育局基础教育分管局长专题研修班。培训对象为市、县(市、区)教育局分管局长、基教科长(股长)。计划培训300人,委托合肥师范学院承办。

    (2)骨干教研员道德与法治专题研修项目。培训对象为市、县(市、区)骨干教研员。计划培训260人,委托安徽师范大学承办。

    4.民办幼儿园园长专题研修项目。培训对象为革命老区和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园长。计划培训400人,委托安徽师范大学承办。

    5.市、县(市、区)师资管理者专题研修项目。培训对象为市、县(市、区)教育局分管局长、人事科长或师资管理者。计划培训210人,委托安徽大学承办。

    6.教师进修学校校长培训项目。培训对象为全省教师进修学校校长。计划培训80人,委托合肥师范学院承办。

    7.高(完)中校长培训项目

    (1)高(完)中校长任职资格培训项目。培训对象为全省高(完)中(含民办高中)新任且没有参加任职资格培训的正、副校长。计划培训80人,委托合肥师范学院承办。

    (2)高(完)中校长在职提高培训项目。培训对象为全省参加过高(完)中(含民办高中)校长任职资格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的正、副校长。计划培训120人,委托安徽师范大学承办。

    (3)高(完)中校长高级研修项目。培训对象为全省参加过高(完)中(含民办高中)校长提高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的正、副校长。计划培训50人,委托安徽师范大学承办。

    二、工作要求

    (一)落实疫情防控要求。

    各地教育部门、各培训院校要结合疫情防控的形势与要求,统筹做好年度项目培训的组织实施工作。疫情防控期间,不组织线下集中面授培训。各培训院校要结合各地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合理调整、灵活安排培训项目实施方式、课程内容和经费预算安排,会同有关单位科学做好疫情防控形势下项目实施的相关预案,确保本年度培训工作平稳、顺利、安全实施。

    (二)着力提升思想政治水平。

    加强理想信念教育,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引导教师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坚定“四个自信”;引导教师准确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深刻内涵,增强价值判断、选择、塑造能力,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广大教师充分认识中国教育辉煌成就和安徽教育改革发展成绩,办好安徽教育,推进科教强省和人才强省建设,服务全面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

    各培训院校要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师德师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法治教育、心理健康和生命安全教育、教师远程教学等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等作为通识课程,纳入培训的必修模块,提高参训教师校长的师德修养、价值认同、法治观念和信息化水平。

    (三)切实提高培训质量。

    落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课程指导标准》及校长培训相关要求,对接学前教育、义务教育、特殊教育教学和管理一线,围绕重点解决教师校长实际问题和提升教育教学技能,分层、分类、分科设置有针对性的培训模块内容,优化培训课程结构,杜绝“拼盘式”培训课程,实行任务驱动教学,突出学员参与,强化实践教学,确保实践性课程比例不低于50%。

    要创新培训模式,改进培训方式和方法,提升培训品质,开展主题鲜明的专题式培训,根据不同需求,制定“菜单式、自主性、开放式”个性化培训方案,充分利用互联网和移动学习等手段深入开展线上学习和线下研修的混合式学习,切实增强教师校长参加培训的获得感。要设计“一体化”培训方案,融通集中面授、影子学习、网络研修、返岗实践等培训环节,科学合理选配培训师资,组建高水平培训团队,加强网络研修平台建设,注重优质培训资源的积聚,注重优质生成性资源的开发和提炼,为省级培训提供资源与技术支持。

    (四)统筹协调项目实施。

    省教育厅统筹组织和管理项目实施工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和省教育管理干部培训指导中心负责项目实施的业务指导和日常管理工作。各市和省直管县教育部门分管领导、各培训承办院校分管领导对本地本单位培训项目实施负总责。各市和省直管县教育部门师训(干训)负责人、各培训院校承担师训(干训)工作负责人为项目实施直接责任人。

    (五)从严从实加强管理。

    各市、省直管县(市)要按照文件要求,依据《安徽省2020年省级培训班次安排》(附件1),遴选符合条件的教师校长参加相应项目班次培训。参训人选一旦确定,原则上不予调换。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培训的,由所属市、省直管县教育管理部门按照程序及时更换并报备。

    各培训院校要严格执行培训计划、方案备案制度和项目绩效自评制度,切实维护培训计划、方案的严肃性,不得随意调整培训计划、方案,不得随意降低培训规格,并在规定时间报送相关材料。

    各市、省直管县(市)与各培训院校要建立沟通联系机制,强化协同,加强学员选派、考勤及过程性管理。各培训院校、参训学员要强化安全责任和意识,加强学员健康管理和安全教育,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机制,确保省级培训平稳、顺利、安全实施。

    省教育厅将对各市、省直管县、各培训院校项目实施工作实行绩效管理与考评。

    (六)管好用好培训经费。

    培训经费由省教育厅统一拨付。高(完)中校长培训项目免收培训费;其他项目免收培训费、书籍资料费和集中培训食宿费。

    各培训院校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规定”,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坚持精简高效、厉行节约、勤俭办班的原则,做到专款专用,规范资金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率,禁止安排与培训无关的参观考察活动。要强化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各培训院校在年度培训任务完成后,将项目经费执行情况报省教育厅备案。

    三、时间节点

    (一)各市、省直管县教育局于2020年5月20日前,按照《安徽省2020年省级培训参训学员名额分配表》(附件2),完成学员遴选工作,并分类报送《安徽省2020年省级培训派训学员信息汇总表》(附件3)、《安徽省2020年省级培训项目各市、省直管县管理人员信息表》(附件4)。

    (二)培训院校原则上在2020年12月30日前完成所有班次培训任务,按以下时间节点报送相关材料。

    1.2020年6月30日前,报送《安徽省2020年省级培训院校培训计划表》(附件5)和培训方案。

    2.开班前15天,报送开班通知,并将开班通知同步发送学员所在市、省直管县教育管理部门和学员本人。

    3.各类班次培训结束两周内,参照《安徽省2020年省级培训院校报送材料要求》(附件6),逐类报送过程性材料、绩效自评和经费决算报告。

    四、其他相关事项

    (一)项目材料分别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师训、干训分开报送。教师统计在线学习培训项目参训人员名单直接报送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

    1.接受电子版邮箱:

    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ahjjzx@163.com

    省教育管理干部培训指导中心:ahjygx@163.com

    2.纸质版加盖市、省直管县教育局公章、培训院校公章。接受纸质版地址:合肥市金寨路327号合肥师范学院三孝口校区图书馆5楼。邮政编码:230061。

    (二)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省教育厅相关部门联系。

    省教育厅师资处:查榕宁,电话0551—62815130;

    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张秀华,电话:0551-62812517;

    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王博砚,电话:0551—62821103;

    省教育管理干部培训指导中心:胡健,电话:0551-62836149。

    附件:1.安徽省2020年省级培训班次安排

    2.安徽省2020年省级培训参训学员名额分配表

    3.安徽省2020年省级培训派训学员信息汇总表

    4.安徽省2020年省级培训各派训市、省直管县管

    理人员信息表

    5.安徽省2020年省级培训院校培训计划表

    6.安徽省2020年省级培训院校报送材料要求

                                                                              安徽省教育厅

                                                                              2020年4月23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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